| 信息维度 | 详细内容 |
|---|---|
| 政策状态 | 正式实施、全国统一执行、常态化评标 |
| 发文机关 |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|
| 适用范围 | 全国所有政府采购竞争性采购方式,包含公开招标、竞争性磋商、竞争性谈判、框架协议采购、询价等;覆盖货物、服务、工程类政府采购全项目,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投标(响应)的供应商、评审机构、采购单位全域适用 |
| 更新时间 | 2026年2月1日正式施行,替代旧版零散审查规则,统一全国异常低价审查量化标准 |
财库(2026)2号《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》是财政部针对政府采购长期存在的恶意低价竞争、低价低质、履约违约、评审标准不统一等行业痛点出台的全国统一量化管控新规,也是当前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的核心合规依据。
文件彻底终结了以往各地、各项目异常低价审查标准模糊、自由裁量过大、适用采购方式受限的乱象,明确四类量化触发阈值、标准化审查流程、供应商举证义务、评审专家履职责任,实现政府采购低价审查从“经验判定”向“数据量化判定”的转型。
新政核心逻辑为“低价必核查、举证必落地、失职必追责、履约必对标”,通过全流程闭环管控,遏制无序低价内卷,保障采购质量与履约稳定性。同时将异常低价审查范围从传统公开招标,全覆盖至所有竞争性采购方式,补齐制度空白,统一全国政府采购评审合规尺度,是所有投标企业编制报价、应对评标核查、规避废标扣分的核心纲领性文件。
旧规则:仅依据87号令适用于公开招标项目,竞争性商、谈判、框架协议、询价等采购方式无明确低价审查依据,大量低价异常项目无法合规核查。
新政策:全覆盖所有政府采购竞争性采购方式,无采购类型盲区,所有竞价类项目均需执行异常低价审查标准,无例外场景。
旧规则:仅模糊规定“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、可能影响履约需核查”,无具体数值阈值,各地评审标准不一,极易引发质疑投诉。
新政策:明确三类量化触发阈值+一类兜底判定,数值标准全国统一,采购人可适度上调阈值(最高 65% ),彻底实现低价判定标准化、可溯源、无争议。
旧规则:无统一解释时限,评审现场举证时间随意,供应商维权与合规举证无明确依据。
新政策:明确异常低价审查启动后,供应商举证解释时间不少于30分钟;提前随标书提交完整佐证的,可免现场重复举证,流程规则清晰固定。
旧规则:未明确低价合理性举证材料范围,供应商举证无方向、评审核查无标准。
新政策:明确举证核心为项目成本测算资料,包含原材料、人工、制造费用、运维成本等;评审判定参考同类项目成交价、市场均价、行业人工标准、行业平均成本等权威依据,杜绝无效举证。
旧规则:仅约束供应商低价行为,未明确评审专家履职责任,漏审、不审异常低价无追责机制。
新政策:财政部门在投诉、督查中发现评审委员会未按规定开展低价审查的,依法纠错并追究评审专家责任,倒逼评审全流程严格合规。
旧征求版本包含电商平台价格、宽泛行业薪资等争议性判定依据。
新正式文件:删除片面参考依据,替换为类似产品市场价格、行业人工费用标准、官方行业平均成本,判定依据更公允、合规、可落地。
本清单为财库(2026)2号文实施后政府采购项目最高频、最高危废标扣分点,全部对标评标细则、财政监管追责标准,为投标人核心规避要点:
1. 本文为财库〔2026〕2号文官方政策合规拆解与投标人实操落地解读,仅对政策条款、评标规则、风险要点、落地流程进行客观拆解,无任何违规承诺与虚假引导。
2. 全文严格遵循政府采购合规要求,所有内容均为政策落地、风险防控、投标合规优化的实操指导。
3. 政策最终执行标准以财政部、各级财政部门官方最新文件及项目采购文件要求为准。
5. 任何依托本文内容开展的投标活动均与本文无关,相关风险与责任由违规主体自行承担。
为助力投标企业精准落地财库〔2026〕2号文新规、规避异常低价扣分废标风险,适配全国政府采购项目评标合规要求,可提供以下纯合规技术服务: